研究生培养单位(含创新培养示范点)、研究生同学:
根据基
地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教育厅确定不早于2月24日开学,学生返基地的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目前已离基地的研究生同学一律不得提前返基地,否则按规定处理。基地研究生同学应坚决执行基地相关规定。
2.所有研究生同学应与导师、辅导员保持联系,按照所在地相关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并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研究生党员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导师应督促课题组研究生不要提前返校,不得以课题实验、毕业论文等理由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前返基地,如有情况及时反馈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再反馈至基地办公室。
1.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提交查重、导师审核、论文盲审等工作环节具体请及时留意学籍所在高校相关要求。
2.导师可通过远程指导督促研三研究生认真撰写和修改论文,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1.疫情防控。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创新培养示范点应按照基地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基地办公室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快速反应处理突发事件。
2.注册。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注册工作顺延,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开学通知另行通知。
3.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研究生群体的心理健康。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创新培养示范点务必将上述内容通知到每一位导师和研究生同学,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为疫情解除后恢复研究生教育做好准备。
2.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漏报、瞒报疫情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上报基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疫情信息联系人:祁老师13543777717、732902(24小时开机),有异常请及时反馈,以便第一时间处理。其它工作请咨询相关业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