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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深圳大学2021年招生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23 点击数:

各有关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和基地工作安排,基地将联合省内高水平大学,以及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龙头骨干企业等共同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组织填报基地与深圳大学2021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填报招生计划。

一、基本要求

(一)资格要求

根据深圳大学要求,申报深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教师,应具有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一个导师只能申请在一个专业领域招生。

原则上一个导师只能申报一个招生名额。

(二)招生类别

省教育厅下达给基地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标仅限于专业学位硕士,为提高招生成功率,请各单位及教师在填报前务必与合作高校相应的学院和导师充分沟通预合作招生计划,事先未与对方导师进行沟通联系的教师不予申报招生计划。如专业和导师信息填报错误,将影响招生。高校招生和导师信息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szu.edu.cn/info/1041/11578.htm)。

(三)项目和实践要求

根据协议,基地按照中心+示范点模式建设运行平台,研究生招生采取项目导向模式,招生导师原则上应为与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龙头骨干企业有产学研合作项目,且具有较为充足科研经费。

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项目,必须是应用型研发项目。研究生培养过程需满足相应培养方案规定的6-12个月的专业实践要求。

(四)按需申报

退休前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

原则上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能申报。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要在合同期内并能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即有效合同期至少在20246月及以后)。

请各导师按需申报,本次未申报招生计划的导师,将不予安排招生。

二、工作安排

1.1112日前,各二级组织机构根据招生计划数组织教师填报招生计划。

教师个人填写2021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1)和2021年联合培养研究生依托科研项目和招生需求一览表(附件2),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给本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

其中,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3)与依托科研项目和招生需求一览表(附件4)中所填写的联合培养拟依托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名称、拟依托科研项目名称以及拟招硕士生人数应保持一致。

2.1116日前,各单位根据分配的招生计划,汇总材料至东莞基地办公室。

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填写2021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附件3)、2021级联合培养研究生依托科研项目和招生需求一览表(附件4同一个企业的项目数和招生需求数须汇总在一起),与整理好的依托科研项目和招生需求一览表的电子版和纸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一并提交至研究生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3.东莞基地将招生需求发送至合作高校相关导师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导师间无提前沟通,将取消2021级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名额,请务必重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浩松,22862111


附件:

附件1: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2021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个人填写)

附件2: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2021级联合培养研究生依托科研项目和招生需求一览表(个人填写)

附件3: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2021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学院汇总)

附件4: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2021级联合培养研究生依托科研项目和招生需求一览表(学院汇总)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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