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和基地工作安排,基地将联合省内高水平大学,以及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龙头骨干企业等共同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组织填报基地与广东工业大学、深圳大学2020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填报招生计划。
一、基本要求
(一)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要求,申报广东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教师,必须具有广东工业大学相应学科的兼职研究生导师资格(超过聘期的导师资格失效);招生专业须和获批招生资格的学科(领域)一致。
根据深圳大学要求,申报深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一个导师只能申请在一个专业领域招生。
(二)招生类别
省教育厅下达给基地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标仅限于专业学位硕士,合作高校导师必须具有2020年专业硕士招生资格。为提高招生成功率,请各单位及教师在填报前务必与合作高校相应的学院和导师充分沟通预合作招生计划,事先未与对方导师进行沟通联系的教师不予申报招生计划。如专业和导师信息填报错误,将影响招生。高校招生和导师信息可参考广东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和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szu.edu.cn/info/1006/11100.htm)。
(三)项目和实践要求
根据协议,基地按照“中心+示范点”模式建设运行平台,研究生招生采取“项目导向”模式,招生导师原则上应为与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龙头骨干企业有产学研合作项目,且具有较为充足科研经费。
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项目,必须是应用型研发项目。研究生培养过程需满足相应培养方案规定的6-12个月的专业实践要求。
(四)按需申报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试行)》( 莞工研〔2018〕2号),导师每届指导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 人(含联合培养研究生),退休前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
请各导师按需申报,本次未申报招生计划的导师,将不予安排招生。
二、工作安排
1.12月16日前,各二级组织机构根据招生计划数(附件2)组织教师填报招生计划。
教师个人填写2020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3)和2020年联合培养研究生依托科研项目和招生需求一览表(附件4),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给本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3)与依托科研项目和招生需求一览表(附件4)中所填写的联合培养拟依托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名称、拟依托科研项目名称以及拟招硕士生人数应保持一致。
2.12月19日前,各单位根据分配的招生计划,汇总材料至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填写2020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附件5)、2020级联合培养研究生依托科研项目和招生需求一览表(附件6,同一个企业的项目数和招生需求数须汇总在一起),与整理好的依托科研项目和招生需求一览表的电子版和纸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一并提交至研究生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浩松,22862111
研究生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