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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深圳大学2021年校外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基地办公室 时间:2021-03-17 点击数:

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1年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东莞)的招生工作,根据合作高校深圳大学的相关要求,基地拟开展深圳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已提交2021级联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须参加本次深圳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

2目前不具备深圳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资格,未来计划与深圳大学合作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导师,可自愿参加本次遴选。

二、遴选条件

申报深圳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术道德规范,治学态度严谨,能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2、原则上要有副高(含)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且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亦可申请。

3、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高质量地讲授一门以上本学科当前国内外重要学术成果的研究生课程。

4、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五年内曾在国内外较高级的学术刊物或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或有由省、部级有关部门主持鉴定的科研成果以及相关的授权专利或软件版权。同时,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5、有明确而稳定的科研方向,已在某方面进行过较系统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正活跃在本学科前沿,有可供研究生课题研究所需的科研经费和科研条件。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计算至2021831日)。

三、遴选程序

132416:00前由研究生秘书统一提交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至基地办公室(研究生处)。申请者本人填写《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能证明满足遴选条件的佐证材料。提交所属学院后,研究生秘书填写《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汇总表》(附件2),并按申报专业分类整理好以上材料。

2、研究生处审核材料后报送深圳大学对应二级学院,

四、注意事项

1、本次遴选每位申报人原则上只可申报1个专业的硕士生导师资格。所填写的《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审批表》(附件1被聘人员所在单位意见一栏需由所在学院按要求签署意见后签字盖章。填申报专业时,按深圳大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名称填写。详情请查看《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szu.edu.cn/info/1041/11578.htm

2、申请校外硕导需提供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包括: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5年内获得有价值的科技推广成果、著作、论文及获奖情况。以上佐证材料只需提供关键性材料的复印件,并由研究生秘书负责对照原件进行审核无误后,须在佐证材料首页和骑缝处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并签名。

3、纸质材料装订要求: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均要求A4纸大小,复印件请按以上次序附于《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审批表》(附件1)后,装订成册后提交。

联系人:孙浩松,联系电话:22862111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办公室

20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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