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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2018年招生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03 点击数:

各有关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和基地工作安排,基地将联合省内高水平大学,以及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龙头骨干企业等共同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组织填报基地与广东工业大学、深圳大学2018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填报招生计划。

一、基本要求

1.职称或学历要求。根据合作高校的要求,申报广东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申报深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教师,应具有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招生类别。省教育厅下达给基地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标仅限于专业学位硕士,因此,所填报的合作高校导师必须具有2018年专业硕士招生资格。为提高招生成功率,请各单位及教师在填报前务必与合作高校相应的学院和导师充分沟通落实招生计划,事先未与对方导师进行沟通联系的教师不予申报招生计划。如果专业和导师信息填报错误,将影响招生。高校招生和导师信息可参考广东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第10页)和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科研项目要求。根据协议,基地按照“中心+示范点”模式建设运行平台,研究生招生采取“项目导向”模式,招生导师原则上应为与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龙头骨干企业有产学研合作项目,且具有较为充足科研经费的教师。

二、工作安排

1.1024日前,各二级组织机构组织教师填报招生计划。教师个人填写2018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1)和2018年联合培养研究生依托科研项目和招生需求一览表(附件2),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给本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

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1)与依托科研项目和招生需求一览表(附件2)中所填写的联合培养拟依托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名称、拟依托科研项目名称以及拟招硕士生人数应保持一致。

2.1031日前,各单位汇总材料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各单位审核汇总申报情况,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填写2018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附件3),与整理好的依托科研项目和招生需求一览表的电子版一并提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3.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各单位报送招生计划汇总表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附件:1.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2018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

    2.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2018联合培养研究生依托科研项目和

    招生需求一览

           3.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2018 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71013

(联系人:党曦、罗鸿斌,电话:228621112286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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